怀孕后,享受该有的权利
【来源:妈妈宝宝】
【作者:施名玥】
妇女在工作、婚姻、生活当中,都应该多注意切身相关的权益问题,善用社会资源,例如当你有怀孕的计画,或准备生产时,有参加劳保的妈妈,可别忘了生育补助的请领问题,了解各方面的相关信息,享受该有的权利和福利喔!
生育请领补助对孕妇来说,是重要而且实用的事,千万别因为嫌麻烦而忽略了它,丧失了应有的福利。
本文分为请领、状况两篇章,提供你详细的信息。
请领篇
三种保险提供生育给付
目前有哪些社会保险,能提供妇女申请生育给付?
1.全民健保:根据全民健康保险第三十一条规定:「保险对象发生疾病、伤害或生育事故时,由保险医事服务机构依本保险医疗办法,给予门诊或住院诊疗服务;医师并得交付处方笺,予保险对象至药局调剂。」被保险的生育妇女可以申请医疗给付,且免部分负担,可申请生育(分娩)的医疗给付。
除此之外,怀孕妇女给付十次产前检查,如果孕妇发生异常现象,或因病情需要,在十次产检之外,可持健保卡,以一般疾病的门诊方式就医。
2.劳工保险:凡被保险人(妇女)参加保险满二百八十日后分娩者;或参加保险满一百八十一日后早产者;或参加保险满八十四日后流产者;按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当月(包括当月)起,向前推算六个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资,一次给与生育给付费三十日。
生育给付原分为分娩费及生育补助费,其中分娩费自全民健康保险施行后,停止适用;男性被保险人的配偶,若不具劳保身分,分娩、早产或流产,均不得请领生育给付,仅女性被保险人分娩、早产或流产,可以请领生育补助费。
早产的定义
依中华民国妇产科医学会79年12月20日第079号函释规定,妊娠周数大于20周,小于37周生产者;或胎儿出生时体重大于500公克,少于2,500公克者。
3.农民健康保险:
a.被保险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产者,按事故发生当月之投保金额一次给付二个月。(农保月投保金额固定为10,200元)
b.被保险人或其配偶流产者,按事故发生当月之投保金额一次给与一个月。
c.双生以上者,按比例增给。
4.公务人员保险:无生育给付。
5.军人保险:无生育给付。
状况篇
Q1.怀孕妇女突然离职怎么办?
不管何时生育,劳保的生育给付都应在加保当中才能请领,如有孕妇在怀孕八、九个月时,遭到公司辞退,或自行辞职,如之后尚未找到工作就生产,还是不能请领劳保生育补助。
若孕妈咪面临必须停止工作的状况,但又想申请劳保生育补助的话,建议可请求公司给予留职停薪,继续加保。劳工保险局给付处经理张秀丰表示,照理来说,此情形是不能申请生育补助的,但因怀孕是特殊状况,可以稍加通融,但仍需视该公司的决定。
Q2.妇女未婚生子可否申请劳保给付?
可以,只要该名妇女生育的事实发生,并取得证明,劳保局都可以给予生育补助。
Q3.妇女在怀孕期间换工作,其补助费怎么算?
劳保生育补助按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当月(包括当月)起,向前推算六个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资,一次给与生育给付费三十日;因此,若孕妇在怀孕期间更换公司,仍以实际加保的月数(生育前六个月)来平均计算。
Q4.加保职业工会可否请领生育补助?
职业工会属劳工保险的投保单位之一,若被保险人怀孕期间有加保,生育后亦可请领补助。
Q5.太太属劳保,先生属农保如何申请?
因二种保险的会计制度各自独立、互不相干,因此,加保劳保的太太可申请三十日的生育补助,加保农保的先生可请二个月的生育补助,总共约三个月。
但是,如果太太属农保,先生属劳保,则还是只有太太能请领二个月的生育补助费。
请领手续
被保险人请领生育给付,应具备下列文件:
1.生育给付申请书(可上劳保局网站下载,网址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?a=0006317)暨给付收据(应详填并加盖投保单位、负责人、经办人及请领人印章)
2.婴儿出生证明书正本,或载有生母及婴儿姓名、出生年月日等专栏记事之户籍誊本正本。
持国外出生证明书者,除应同时检附被保险人(妈妈)的护照影本外,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。
*出生证明书系英、日文正本者,送劳保局办理;若为影本者,应经我驻外单位签证。
*出生证明书为英、日文以外者,不论正本或影本,应翻译为中文,原始文件及中译本,须经我驻外单位之签证。
*中译本未经签证者,应将中译本送国内法院或民间公证人认证。
3.死产者应检附全民健康保险医事服务机构,或领有执业照之医师、助产士出具的死产证明书(需载明确定的死产日期、原因及最终月经日期)。
农民健康保险的生育请领手续,与劳保大致相同。
请领时注意事项
1.女性被保险人于加保生效期间分娩或早产者,始得依规定请领生育给付。
2.请领生育给付,应自分娩之当日起二年内提出申请,逾期不予给付。
3.不论自然产、剖腹产、单胎或双胞胎,均请领生育给付三十日。
4.被保险人流产(怀孕未满二十周,婴儿产出母体)、葡萄胎及子宫外孕者,不得请领生育给付。
5.有关「保险年资合计满280日或181日」之规定,系指自始参加劳工保险迄分娩当日之累计有效年资,并不因更换单位而有所影响。
6.给付申请书上之被保险人通讯处,应详填实际可收到核定通知书之住址。
7.夫妻同为本保险之被保险人时,其生育给付以一人请领为限,不得重复请领。
编辑:幽幽草
(责任编辑:腾云)
